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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于2023年3月30日至6月28日对宁明县进行巡视。巡视期间,设立专门信访电话:0771-7965702(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:00—12:00,15:00—18:00);开设邮政专用信箱: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A023号邮政信箱,邮政编码532200(注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收即可)。同时,分别在宁明县人民政府门口处(宁明县城中镇江滨大道68号)、宁明县人民法院门口处(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66号 )、花山广场南门口处(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37号)、宁明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处:(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435号)等地方设置巡视联系信箱,由巡视组直接管理;在宁明县信访局一站式矛盾纠纷大厅1号窗口设立巡视信访窗口(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:00—12:00,15:00—18:00),接受群众反映问题。以上联系方式有效期至2023年6月20日。
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规定,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宁明县委和人大常委会、政府、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,以及宁明县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廉洁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
2023年3月30日
新闻来源: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
编辑:陆颖
一审:王银晶
二审:姜涛
终审:李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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